一、侵害公民名誉权构成要件有哪些
侵害公民名誉权构成要件有:
1.在侵害对象上,被侵害人是特定人。
2.在侵害方式上,主要是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
3.在主观过错上,侵害人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过失。
4.在客观上,具有非法侵害他人名誉权的事实。
5.在后果上,对被侵害人的名誉造成较严重的损害。
二、侵害名誉权要承担哪些责任
侵害名誉权要承担的责任如下:
1.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
2.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
3.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该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与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三、侵害名誉权诉讼时效有多长
我国民法典规定,名誉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知道之日起算。而由于名誉权处于继续状态,那么即可使用诉讼时效中断,不受三年诉讼时效的限制。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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