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款合同可以是无偿的,也可以是有偿的。有偿的民间借款合同,出借人不得在借贷时将利息扣除计入本金之内,也不得计算复利。无偿的民间借款合同,期限届满借贷人未按期偿还的,出借人可以要求借贷人支付逾期利息。
一、民间借贷的利息和利率的确定有无原则?
(一)当事人对利息和利率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的约定办理。
(二)民间借贷合同当事人之间约定利率的,其约定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贷款利率,但是不得高于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根据司法解释,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这一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三)民间借贷当事人之间不得约定计算复利。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指出,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四)民间借贷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二、民间借贷合同公证定义及法律特征是什么
(一)民间借贷合同公证定义民间借贷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公民之间,公民与非金融机构的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签订的借贷合同的真实性,正当性予以证实的流动。
(二)民间借贷合同(书面形式)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民间借贷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属合同之债。
1、民间个人借贷流动必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划定,遵循自愿同等,老实信用原则。
借贷双方是除金融机构之外的市场主体,出借人的资金必需是属于其正当收进的自有资金,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贷。
借款人必需基于正当目的,将借款用于商定的用途或是正当用途,合同的内容由借贷双方自由协商确定但必需正当。
2、办理公证的民间借贷合同必需采取书面形式。
民间借款合同是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
合同的内容必需是以书面的形式全部真实的体现出来,否则,公证员无从审查,无法办理公证。
3、民间借贷合同是实践合同。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划定:天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4、民间借贷可以无偿,也可以有偿。
综上,民间借贷合同的法律特征有:民间借贷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属合同之债;办理公证的民间借贷合同必需采取书面形式;民间借贷合同是实践合同;民间借贷可以无偿,也可以有偿。
三、民间借贷合法利息几分合法
如果按照月利息来说,民间借贷月利息不超过2分,是在合法范围内的,月利息超过3分,是不合法的。
可以这样来看,月利息2分,指的是月利息率是2%,月利息3分,月利息率就是3%,换算成年利息率分别是24%和36%。
国家规定,年利息率不超过24%,是受法律保护的,超过36%的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也可以是无偿的,是否有偿由借贷双方约定。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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