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告提出的书面撤诉请求,法院有权批准或者回绝该请求;如果批准撤诉请求,法院可以以书面形式做出裁定书,或直接运用口头方式向当事人传达并同时做好相应的记录存档工作。
对于批准撤诉的情况,可能采取以下两种方式来执行:
(1)可以即刻在法庭上以口头形式通知当事人或当庭制作出裁定书后立即向其送达;
(2)也可以选择在几天之后通过口头形式通知或正式发出书面裁定进行送达。
的确如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第一百六十一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在处理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的三个月之内完成全部审判流程。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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