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入取决于破产程序的开始,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其次,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一、破产清算、重整、和解的关系?
破产清算、重整、和解之间既有横向的并列关系,又有纵向的包含关系。
1、横向的并列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破产清算、重整、和解具有相对独立性,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之一。
2、纵向的包含关系
在提出破产清算,法院受理破产清算后,当事人可以提出重整、和解。
和解、重整成功,则完全结束破产程序,如果和解或重整不成功,或和解协议与重整计划不能被法院认可,则人民法院直接裁定宣告破产,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二、什么公司可以申请破产保护
我国的《企业破产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
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企业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另外,如果企业具备了企业破产条件,其要进入破产程序还必须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其破产,这样企业才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一)企业因严重亏损,扭亏无望,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可提出破产申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予宣告破产:政府有关部门、有关金融机构、企业、团体、个人给予债务人资助或帮助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能清偿债务的。
准予宣告破产的情形:
(一)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
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但并非就失去信用,失去清偿债务的能力,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应当是不能以财产、信用或其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
(二)债务人不能清偿的债务必须是已到清偿期限的。
破产以债务人不能清偿为前提,不能清偿以债务到期为条件。
(三)债务人所欠债务必须是能够以金钱评价的债务。
破产程序中,如果债不能以金钱去评价,不能转化为给付财产(货币)的形式,最终不能强制执行,破产也就无实际意义了。不能以金钱评价的债务,不得作为破产之债。
(四)债务人所欠债务应是在一定时期内无法清偿的债务。
在认定债务人能否清偿债务,是否应当宣告其破产,应根据以上各条件予以综合评判。
三、公司倒闭没钱法人咋办
公司倒闭法人没钱,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有限公司只承担资产和负债,不能承担债务的,申请破产,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公司债务与公司股东的个人财产无关,不得向股东的个人财产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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