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显然是有过错的,但是嫖娼行为显然不在我国规定的可以请求赔偿的情形内。“嫖娼”与“同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嫖娼行为也不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
因此,一方嫖娼导致离婚不能得到赔偿。但是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无过错的可以进行适当的照顾,是符合我国立法精神的。
一、微信招嫖会判刑吗?
微信招嫖一般是不会判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并没有把嫖娼入刑,也就是没有嫖娼的相关罪名,所以一般嫖娼是不属于犯罪行为的,但是有两种特殊的情形,在明知对方是幼女仍然实施嫖娼行为的构成强奸罪;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仍然嫖娼的,涉嫌故意传播性病罪,其中幼女指的是未满十四周岁的女性。
二、嫖娼抓到如何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嫖娼行为的处罚一般是将嫖娼行为界定为卖淫嫖娼,而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因此嫖娼行为虽然不属于犯罪行为,但依然要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规制。
三、与小三开房是属于嫖娼吗
与小三开房不属于嫖娼,属于道德范畴。
嫖娼卖淫是指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和小三发生性关系很正常,也没用财物交换作为发生性关系的媒介。所以不构成卖淫嫖娼。
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实施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严禁以罚款代替刑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和行政拘留。
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处理时,按照以下量罚基准执行,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卖淫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卖淫嫖娼人员,除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外,可以依法予以收容教育;对具有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多次卖淫嫖娼、18周岁以上人员卖淫嫖娼2次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收容教育;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并由公安机关处5000元以下罚款。
对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因具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以及70周岁以上人员实施卖淫嫖娼等情形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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