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可以在外地办理吗?还是要回原籍
在通常情况下,解除婚约并不一定必须回到原籍地进行办理。
根据中国大陆地区的相关法律规定,凡属我国公民,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只要双方达成自愿离婚协议,都应当前往各自所拥有常住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携手共赴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在缔结合同时,如若男女双方均在女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相应的手续,那么在决定结束婚姻关系之时,他们便有权选择前往男方户口所在地的同级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从而完成解除婚约所需的所有程序。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后孩子读大学需要付抚养费吗
通常情况下,离异夫妇在子女完成高中学业步入大学校园之后,就没有法律上的义务继续提供抚养费了。
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父母的责任与义务已经截止于他们子女年满18周岁的那一刻。
如果他们的子女尚未达到法定年龄(即18周岁),并且还在接受高中及以下阶段的教育,或无法独自承担基本的日常开支,那么,作为父母,他们仍需继续负担这些费用,以确保子女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并维持正常的生活水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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