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人担保,如果配偶不知情或者没有追认的,属于担保人的个人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清算中的法人可以担保吗
清算中的法人不可以担保。清算阶段公司作为责任主体没有消亡,在这个阶段对外进行的担保由公司来承担责任。公司如果注销以后,作为公司的股东如果利用公司的有限责任逃避应当承担的债务,债权人可以揭开公司的面纱要求公司的股东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算组的成员不能以不知道为由进行抗辩,股东作为清算组织的成员,不可以对外进行担保的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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