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是,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得到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有平等的处理权: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法律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全文41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