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公司向受害人赔偿后,如何向驾驶人行使追偿权?
1、保险公司可以直接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也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向侵权人行使追偿权;
2、追偿权应当是在保险公司实际向受害人赔付后才取得,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保险公司一般都没有全部赔偿,尚未取得追偿权;
3、侵权人和保险公司均是案件中的被告,程序上难以处理。因此,保险公司应在实际赔偿受害人后再另行主张追偿权。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保险公司聘请律师应当履行的手续?
1、与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签订律师服务合同;
2、根据律师服务合同的约定向律师事务所支付律师费,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税务发票;
3、根据律师服务合同的约定,向律师出具办理法律事务必需的授权委托书。
三、交强险保险公司追偿权的行使情形?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2、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3、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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