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个体户开业税务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时间:2023-08-02 09:31:04 22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申请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纳税人应提交的材料有:

1、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核准开业证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项目建议书副本;

3、银行帐号证明;

4、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5、企业、事业单位统一代码证书副本;

6、主管地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个体户开店需要办税务登记吗

体户开店是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有免税政策,但税务登记证是必须办理的。从事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其他纳税人,除国家机关和个人外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4、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5、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法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七条

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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