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廉租住房申请家庭应当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以及住房变化等情况时,应该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申请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发生变化,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但需调整保障形式的,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调整。其中,货币补贴调整为实物配租的,应先注销其保障资格,再由申请家庭重新提交申请;实物配租调整为货币补贴的,直接变更保障形式,并自变更次月起3个月内办理廉租住房退房手续,货币补贴从退房次月起发放。
2申请家庭因人口、收入、住房等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有关程序对其进行审核,注销其保障资格,同时书面告知。
(1)享受廉租住房货币补贴或公房租金减免的家庭,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自注销其保障资格次月起停止发放货币补贴或取消公房租金减免。
(2)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因人口、住房发生变化取消保障资格的,应在接到通知次月起3个月内办理退房手续;因收入变化取消保障资格的,应在接到通知次月起6个月内办理退房手续。退房期间按公房租金标准缴纳租金。
相关信息可网上查询:
网站: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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