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口头合同
这类合同一般由朋友、亲戚、熟人介绍到用人单位,双方只有口头意向承诺,碍于情面或觉得麻烦,没有正式的书面合同文件,没有签字认可。一旦发生纠纷,空口无凭,无据可查。
2、简单合同
虽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内容过于简单,基本要素残缺,没有必要的细节约束。
3、暗箱合同
暗香合同也称为一边倒合同,这类合同的内容往往明显偏向用人单位一方,多数是用人单位事先根据自身利益拟定,只强调用人单位的权利和务工者义务,对务工者利益涉及很少,一笔带过,且不征求务工者意见。这类合同往往内容模糊,滥用所谓的解释权。
4、霸王合同
这类合同,一般是以给劳动者或其亲友造成财产或人身损失相威胁,迫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如今仍有不少用人单位利用劳动者求职心切的心理,向劳动者收取押金、风险金、培训费、保证金等各种名目的金钱,劳动者稍有违反管理的行为,用人单位即合法扣留这部分押金。
5、生死合同
一些提供带有风险工作的用人单位为了逃避责任,不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提供劳动保护,并提出工伤自己负责等条款。劳动者如果签下这类协议,无疑是拿自己的生命当儿戏。
6、卖身合同
具体表现在一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一切行动听从用人单位安排,一旦签订合同,劳动者就如同卖身一样完全失去行动自由。在工作中,加班加点,被强迫劳动,有的单位连吃饭、穿衣、上厕所都规定了严格的时间,剥夺了劳动者的休息权、休假权,甚至任意侮辱、体罚、殴打和拘禁劳动者。
7、双面合同
双面合同也称为阴阳合同。一些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时候,准备了至少两份合同。一份是假的合同,内容是按照劳动部门制定的要求签订,用以对外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而在劳动过程中并不实际执行;一份为真的合同,是用人单位从自身利益出发拟订的违法合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极不平等,对内用来约束劳动者的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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