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地与土地确权地的区别
时间:2023-06-22 09:41:24 9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经过确权颁证之后,土地既是资源,又是资产,农民就等于握住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无论谁想再动农村的承包地,都必须经过本户同意。农民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当前,因部分农民无法提供担保、没有足够的抵押物,贷款难问题较突出。而确权登记颁证以后,随着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农民就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

过去农民承包土地经集体同意后可转包土地给种田能手,但强调土地不准买卖、出租,不准转作宅基地或者非农用地;而土地确权后,放活经营权,发放土地经营权证,可进行流转和抵押,由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管理越来越灵活。

土地确权颁证是促进土地流转、化解矛盾,特别是能拿经营权证进行抵押贷款,估计今后能增加农民的贷款额度。土地确权后有承包权证和经营权证,遇上征地,该是谁的就是谁的,不会再起争议;承包权是我的了,如果不想种了,可以抵押,土地流转公开可能引起的价格上涨。

一、小产权房新政策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日前发布,其中明确了相关工作的重大政策问题。前不久,国土资源部召开通气会表示,将力争在明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并明确制定出小产权房最新政策,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目前,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已完成70%-80%。

根据小产权房最新政策,小产权房不得发证

《意见》提出,要严格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行为,严禁搞虚假土地登记,严禁对违法用地未经依法处理就登记发证。

《意见》明确规定,对于借户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对于不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或登记簿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对于在确权登记中出现的土地纠纷矛盾,朱留华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的原则是纠纷矛盾不调解完,将不予以登记发证。

朱留华称,目前在全国范围来看,城乡接合部的土地登记确权发证工作做得很好,将为农民合法维权提供依据。

《意见》规定,对于撤村建居后,未征收的原集体土地,只调查统计,不登记发证。调查统计时在新建单位名称后载明原农民集体名称,以给国家下一步出台相关法律政策后妥善处理该问题提供依据。

二、确权不签字影响政府权力的有效性吗

确权不签字不影响政府权力的有效性。土地所有权包括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其他权利的确认。土地所有权由政府决定,不签字不影响政府权力的有效性。对土地使用权确认的有关事项有异议,拒绝签字的,必须在一定期限内起诉。此外,土地确权不需要签字,也可以委托家庭成员签字。土地确认有利于加强物权保护。确认后,土地既是资源又是资产。村民可以使用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进行抵押贷款和土地转让。土地确认明确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所有权,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村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原始依据。土地确权不签字的,其权益得不到保障,不能抵押,不利于土地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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