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诉讼中哪些人可以担任当事人的辩护人
民事案件是可以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就相当于刑事案件的辩护人
民事诉讼中的诉讼代理人有以下人员:
1.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
2.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3.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二、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有哪些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两名诉讼代理人。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三、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六章 证据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n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n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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