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机关被撤销,行政诉讼以谁为被告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以其所属的人民政府为被告。
2、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以其所属的人民政府为被告;实行垂直领导的,以垂直领导的上一级行政机关为被告。
二、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多长
申请行政复议可能很多人都知道,行政复议是一种维权途径。不过很多人对于行政复议的相关的规定不太了解,比如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有规定的,如果过了相关的期限,行政复议部门是可以拒绝受理的。
如果你想提前行政复议,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但需要注意其他法律规定,如果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少于60日的,这是就出现法律衔接的问题,尤其当你被告知过了时间不能复议的时候,最好找个申请行政复议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
另外,申请行政复议第一步需要做些什么也显得非常重要,申请行政复议你需要做以下几点:
1、知道自己要复议的事项;
2、知道要向哪个行政部门申请;
3、要有一份申请书。
这三点是非常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如果你连向哪个部门申请都不知道的话,只会到处碰壁,忙于奔波。实在不会写申请书最好可以事前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请律师代写也是很好的选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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