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阳谷法院审结此案,被告人张某教唆自己未成年的儿子多次入室盗窃,且数额巨大,最终法院认定张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万元,同时折价退赔被害人现金共计12万余元。
被告人张某,因犯盗窃罪,于去年3月被东昌府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刑满释放后,又因涉嫌盗窃罪,被阳谷公安局抓获并被执行逮捕。检查机关于今年4月指控被告人张某犯盗窃罪,向阳谷法院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教唆其子小飞(化名,15岁)在2014年6月份至8月份,多次以入户等方式盗窃,涉案总价值为12万余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教唆他人以秘密方法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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