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雇用期间,员工因工伤事故遭受的损失,通常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如果与用人单位是劳动关系,则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一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都认定为工伤。
在雇用期间,员工因工伤事故遭受的损失,通常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如果与用人单位是劳动关系,则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一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都认定为工伤。
预 备 性 工 作 : 哪 些 预 备 性 工 作 受 伤 可 以 认 定 为 工 伤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因此,预备性工作受伤只有在满足上述规定的情况下才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受伤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且与工作有关,则可以认定为工伤。但是,如果受伤是因为职工本人故意犯罪或醉酒导致,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在雇用期间,员工因工伤事故遭受的损失,通常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但劳动者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则需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因此,预备性工作受伤只有在满足上述规定的情况下才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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