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房产过户费由诉讼当事人承担。强制执行房产过户费和正常的房屋买卖过户一样,费用由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各自承担。法院有权要求相关部门在办理过户时予以协助。
一、法院执行房产强制过户的流程
(1)审查立案。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有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备,内容是否明确,被执行人是否有执行能力等等。
(2)通知履行。人民法院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强制执行。
(3)准备强制执行。填写强制执行证;确定强制执行的计划和方案;需要协助执行的,应书面通知有义务协助的单位和个人。
(4)实行强制执行。应当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根据;执行结束后,应将执行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机关
二、法院强制执行费用应由谁来承担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收费。一般情况下,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负担。但若是提出鉴定、评估、检验等支出的费用,由提出申请的一方承担。
若是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在执行期间达成和解协议的,执行费用为双方协商之后共同承担,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在判决。
三、法院判定还钱 不执行咋办
判决书生效后,对方不还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文件和证件: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写明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申请执行的请求事项、申请执行的事实、理由情况;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一审判决书一般是送达之后15日内不提起上诉就会生效。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公安机关的身份证明等;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5、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被执行人不还钱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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