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行撞上左拐并非全然按照七三划分责任,毕竟交通事故变化万千,如果事故情形不是非常清晰明了,还是得由交警勘探查验实际情况后划分责任。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后,对于复杂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会根据实际情况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对向直行车撞上左转车尾部谁的责任?
1、双方同向行驶,直行车撞左转车尾部,即追尾;直行车责任大,因为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安全制动的安全距离。
2、双方同向行驶,直行车超车;直行车责任大,因为遇前车左转时,后车不得超车。
3、同向多条道路,双方同向行驶,左转车在右侧车道左转,直行车撞左转车侧面;左转车责任大,因为车辆变线不得影响其它车道车辆正常行驶。
4、双方对向行驶或者左右侧行驶。左转车责任大,因为左转让直行。
具体事故责任建议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报交警通过现场勘查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四)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根据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然后应由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责任,根据责任划分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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