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房屋进行拆迁的时候,如果房屋征收部门没有公布拆迁方案,是属于违法的行为,被拆迁人可以申请公开。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村民自治的拆迁方案合法吗
(一)非法的。没有任何法律赋予村民委员会具备实施强制执行的权利。因此,打着村民自治旗号进行所谓的腾退或者拆迁,实则是进行暴力强拆的非法行为。并且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有着严格的法定程序与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1、为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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