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养关系解除后是否就不需赡养养父母了
1、收养关系解除后,也可能需要赡养养父母。我国法律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二、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生父母的关系是否自行恢复
1、收养关系是一种拟制的血亲关系,收养关系一经成立,被收养人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消灭,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生父母的关系是否能自行恢复。
2、未成年养子女与养父母解除收养关系后,与生父母的关系自行恢复。详情可看最高法院的规定,这项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因收养关系的解除而受到侵害。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关系是否恢复,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也是由于成年人思想成熟,对事物有自己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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