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超出经营范围是否有效
时间:2023-03-22 14:03:19 34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分公司超出经营范围无效。公司必须根据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所限定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是指国家允许企业法人生产和经营的商品类别、品种及服务项目,反映企业法人业务活动的内容和生产经营方向,是企业法人业务活动范围的法律界限。

一、公司经营范围是否可以更改

对于公司的经营范围,我国法律上作出了一系列规定,公司经营范围是指企业法人经营活动的范围。如果公司的经营范围一经相关部门核准登记,企业就有相关权利在这个范围内进行经营,但是,同样需要注意的是,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我国相关法律对公司经营作出的限制,公司在进行经营时,不得超越范围经营,一旦超越,不仅不受法律保护,而且要受到处罚。因此,核定的公司经营范围是区分公司合法经营与非法经营的法律界限,各公司应按照经营范围设定的领域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变更公司的经营范围,意味着要对公司章程进行变更,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变更公司章程,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可以更改经营范围,但应在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但若变更的经营范围是法律法规或决定规定的在登记前需要经过批准的,应先向国家有关部门办理批准手续。

二、分公司注册成立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分公司注册成立所需条件:

1、公司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分公司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过公司经营范围;

2、自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其次,公司章程及公司登记机关盖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此外,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最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资产不能承担责任的,由总公司承担。

三、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属于企业吗

非公司企业法人是指具有企业名称、注册资金、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的法人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比如国有独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等这些企业的特点是虽然具有法人资格,但并非按照《公司法》成立的公司法人,即企业的组织形式不是公司。

另外,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2、国家授与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核算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者章程规定必须建立的其他机构。

4、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5、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得少于八人。

6、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金表或者资产负债表。

7、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其他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三万元。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8、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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