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如何处罚
如果发现欠债的人带领其妻子或者丈夫去民政局的结婚部门或者政府公证部门分割财产后就离婚了,这时候我们不用担心,因为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这种分割财产的结果可以被定义为没有效果的,另外我们还可以继续将被告人的妻子或丈夫也告上法庭,让她也得到应得的惩罚。
如果财产分割证明文件已经经法院公证了的,我们应该先按规定的流程撤销这种证明文件的合法性,再可以将被告人的妻子或丈夫也告上法庭,让她也得到应得的惩罚。
我国民法典明文规定,要债方完全有权利来撤销欠钱人的婚前财产分离的证明文件,当然这个前提是欠款人在财产分离前具备还清要债方欠款的能力。
另外,我国颁发的民法典中也有明文规定,像合同争议、还有像这种通过离婚不还钱的,如果存在有目的想用看似合法的手段来遮掩非法的事情,都属于恶意地想损害他人的权益,则这种行为是无效的。
二、离婚时的债务承当责任是谁
离婚后的债务跟你没有任何关系。婚姻期间的债务,一般推定为共同债务。但如果你能够证明对方知道该债务是他的个人债务,或是能够证明该债务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就不需要你来承担。
以下情况所属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三、离婚财产转移
夫妻一方当事人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可以采取的救济措施有:
被侵犯财产一方应配合法院积极调查取证,取得另一方有上述行为的证据,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只要证实一方有上述行为,法院对这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取得了证据证实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被一方用上述行为独占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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