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民间借贷合同的认定
时间:2023-04-26 10:00:14 29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无效民间借贷合同的认定是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以营利为目的提供借款的、属于违法犯罪活动等。民间借贷讼诉流程是需要准备相关证据提交给法院、等待法院审理、判决。

一、无效民间借贷合同的认定

无效民间借贷合同的认定如下:

1.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2.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3.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4.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6.违背公序良俗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二、民间借贷讼诉流程

1.债权人准备好能够证实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如:欠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

2.书写起诉状并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申请立案;

3.人民法院核实情况予以立案后,会发出受理通知;

4.人民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

5.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质证和组织双方答辩;

6.宣布判决结果;

7.判决生效、执行。

三、民间借贷的法律特征

1.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2.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

3.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

4.民间借贷的标的物必须是属于出借人个人所有或拥有支配权的财产。

5.民间借贷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是否有偿由借贷双方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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