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地产不需要支付个人所得税,但根据继承人的不同支付其他税金。例如,权利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除权利税的非法继承人根据遗嘱接受土地、房屋所有权的,需要支付权利税。此外还有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等。
继承房屋遗产税如何征收
我国暂时还没有开始征收遗产税和继承税。遗产税是以被继承人去世后所遗留的财产为征税对象,向遗产的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征收的税。征收遗产税有利于调节社会成员的财富分配,防止贫富差距的过分悬殊。目前我国正在积极推进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以及尽快实施房地产税和遗产税的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遗产税的免征额为二十万元;被继承认拥有所有权,并与其配偶、子女或父母共同居住、不可分割、价值不超过五十万元的住房。价值超过五十万的,只允许扣除五十万元;遗嘱及管理遗产的直接必要费用按应征税遗产总额的0.5%计算,但最高不能超过五千元。
《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一、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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