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转学籍。转学一般在开学后两周内办理,除父母工作调动等特殊原因外,学期中途一般不予转学。高三年级最后一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学生在休学和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学生因家庭居住地跨省、市、县迁移(不含同城区内迁移),且户籍已迁入居住地确须转学的,由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提出申请,经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同意,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学籍迁移怎么办理
户口迁移到学校流程
1、大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把户口迁到学校。
2、如果想把户口从原籍迁到学校的话,在开学之前,拿着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3、到了学校之后,学校会一起到学校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在开学的时候没迁后来想迁的在在校就读期间还能申请办理一次户口迁移的。
4、户口已经签到学校,然后在学校期间想要迁回原籍的,可以申请并提交本人迁移户口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以及学校学生集体户主管部门书面意见书。
5、在校期间转学要办理户口迁移的情况如下,分为省内以及跨省两种。
6、如果是退学、开除学籍或者肄业的,凭学校批准文件或者相关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户口转到了学校,工作后还要随着自己的工作单位所在地来来回回的转。所以不是有什么特殊需要的话,户口最好暂时不要转到学校,不过这也是看个人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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