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摊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没有直接的减免税规定,
1、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10号公告,也只是规定缓交2020年的个人所得税,故摆地摊赚取的利润,还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2、摆地摊的收入,属于“经营所得”中的第4项“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摆地摊的收入,属于“经营所得”中的第4项“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但在实际中由于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复杂,再加上一般个体工商户和地摊都是账务不健全,大部分都是实行核定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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