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一般婚前的债务是个人债务,只要该债务是以个人名义借的,并且归个人使用;如果以个人名义借,但用于双方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者用双方共同名义借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一、婚姻期间个人贷款离婚后谁还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一个人名义贷款且所款项没有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属于个人债务,离婚后所负债务由个人承担;但是如果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或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仍需双方共同承担。
二、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借钱
以双方共同名义出具借据,或以双方共同名义进行求借,不管该借款怎么使用(除出借人明知借款是用以诸如赌博、贩毒等非法活动外)即是用于一方个人使用,还是用于双方共同使用,均应认定为共同债务。借时确系以一方个人名义所借,但所借款项确系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只要对方承认之或债权人能够证明之即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三、离婚时有贷款怎么处理
离婚时,对于婚内贷款具体如何处理,要视贷款是否认定为共同债务。如果为共同债务,则离婚时双方都要负责偿还。如果为个人债务,则由个人偿还。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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