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可以分割儿子的死亡赔偿金。儿子先于父母死亡,对留下的遗产,可以按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因此其父母还可以参与分割遗产。死亡赔偿金一般情况下应以受害人的近亲属作为权利主体,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法院不予分割。
父母尚未丧失劳动能力可以分割儿子死亡赔偿金吗?
儿子因为交通意外先于父母去世,加害人按规定给付死亡赔偿金后,死亡受害人的家属可以分割这笔赔偿金,具体包括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等家庭成员。但是,受害人父母尚未丧失劳动能力,所以这时候要确定是否可以分割死亡受害人的死亡赔偿金。
首先,因死亡受害人获得的死亡赔偿金,是按照死亡受害人生前亲疏远近、共同生活与否以及生活来源等因素考。
所以,其父母尚未丧失劳动能力,虽然不属于受害人生前的被扶养人,但是照样可以参与分割死亡赔偿金。
并且,儿子先于父母死亡,对留下的遗产,可以按法定继承。按规定,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因此其父母还可以参与分割遗产。
其次,父母尚未丧失劳动能力,不能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
按规定,受害人生前扶养的人丧失生活来源,加害人应依法向其赔偿必要的费用,即为被扶养人生活费。
所以,其父母尚未丧失劳动能力,死亡受害人生前未负担扶养义务的,那么其父母不能获得被扶养人生活费。
最后,对于死亡受害人获得的死亡赔偿金,其父母尚未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在扣除被扶养人生活费后,比如死亡受害人的未成年子女,接着可以参与分割剩下的死亡赔偿金。不过,实践中是适当分割,并非等额分割,所以若是因此产生纠纷,可以及时去法院起诉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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