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些涉及传销活动的公司中工作的雇员们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如果这些员工已经成为传销犯罪行为的主要参与者,那么他们有可能涉入犯下组织和指挥传销活动的罪行。
这种行为特征主要展现为通过推销产品或提供服务,以及其他经营活动吸引人们缴纳费用或者购买相关产品或服务来获取参与资格,进而按照一种特定的顺序将参与者分组组成多个层级网络。
至于激励机制,它通常是按照参与者发展新的成员人数作为计算薪资或者返还利润的标准,从而引诱和威胁那些参与者去继续发展更多的新成员,以此手段非法获取财富,同时也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
对于这类行为,法律必将严惩不贷,对其予以五年以下有期徒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还要附加相应罚金的处罚;
如果情况恶劣,那么将面临五年以上直至刑终身的监禁处罚,同样也要附加相等数额的惩罚。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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