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借款人和出借人协议设立违约责任条款之后,如果借款人未能按照承诺履行还款义务,出借人便有权依照相应约定向其索求违约金。
若在这份借贷关系合同中并无明确的违约金条款,然而由于借款人未按期偿还欠款给出借方带来了经济方面的巨大损失,那么,此时出借方可依据我国民法典的两个相关法条——第五百七十七条以及第五百八十五条之规定,为维护自身权益而要求借款人承担起违约给其带来的经济损失。
若借贷合同中已经对违约金事宜进行了明确约定,并且该违约金的金额恰好能够弥补出借方的实际损失,那么,出借人便可直接向借款人索要约定的违约金。
倘若违约金的金额低于实际损失,出借人则有权利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援助,要求提高违约金的额度;
反之,若违约金的金额远远超过实际损失,借款人也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申请降低违约金的数额。
总而言之,在借贷关系合同中,是完全可以设定违约款项的,出借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以及合同中的具体约定,向借款人提出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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