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妥善处置房屋买卖纠纷问题,可以考虑采取以下几种途径:
首先,协商协调是最为常见且有效的方式之一,纠纷各方应积极主动地进行沟通与协商;
其次,当纠纷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时,可选择由行政机关依职权介入处理,在争议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向行政机关提出投诉之后,行政机关将根据其管辖权限予以受理,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制度作出公正合理的行政裁决;
最后,若以上两种方式均未能达成理想效果,则可诉诸于仲裁或诉讼程序以寻求最终的解决方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