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疫情旅游合同不能旅行的,如果旅行社与消费者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的,则应当退钱;如果决定解除合同只是变更合同履行时间的,则不需要退钱。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则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旅游经营者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一、只笼统地约定旅游者是否有具体知情权
包食住宿只是一般约定的,但不具体说明住宿标准是侵犯游客知情权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包价旅游合同应当书面形式,包括旅行社和游客的基本信息;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
因此,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的具体安排和标准是旅游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能简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条的规定,游客有权了解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并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
也就是说,游客有权了解住宿标准等真实情况,旅游经营者应在旅游服务合同中向游客详细说明,而不仅仅是住宿,而是避免说明双方的具体权利和义务。
二、旅游者能否单方解除合同
旅游者可以单方解除。
根据《旅游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六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一)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三、包价旅游合同包括什么样的内容
包价旅游合同包括的内容有旅行社、旅游者的基本信息;旅游行程安排;旅游团成团的最低人数;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自由活动时间安排;旅游费用及其交纳的期限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法律、法规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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