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缴租金多长可解除租赁合同
欠缴租金三个月可解除租赁合同。拖欠租金房东发出催告后三个月内仍未交付的可解除租赁合同。租户交付房租超过缴纳期限,房东有权从押金中扣取租户应当缴纳的租金,扣取的数额应相当于租金数额及违约金数额,同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并有权收回房屋。
二、租赁合同的解除条件有哪些
租赁合同可以解除,但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一方严重违反租赁合同,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另一方解除合同不仅是对违反租赁合同方的惩罚,也是尽量减少损失的一种补救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
2.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在允许的合理延长时间内仍未履行合同,造成生效合同因一方的原因无法履行,致一方损失并继续扩大损失。
3.因发现不可抗力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这种情况是指法律上规定的是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且不可抗拒的事件。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由于这种情形的产生,导致一方或双方的损失,如不及时解除合同,损失将会继续扩大。
5.不定期的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可随时解除租赁合同。
三、租赁合同可以是口头合同吗
租赁合同如果是六个月以下可以是口头合同,六个月以上需要采用书面合同。法律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有: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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