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对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书认为有错误的,可以提起抗诉。对尚未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书,检察院是不能抗诉的,而是通过法院的上诉程序处理。对刑事案件而言,判决书未生效可抗诉,生效后也可抗诉。
一、向检察院申请抗诉需要递交什么材料
向检察院申请申诉需要递交的材料有:申诉书、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复印件)、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以及授权委托书。申述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服,可以申请检察院抗诉,既可以是民事案件,也可以是刑事案件,检察院对抗诉申请审查后会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检察院一般只会受理一次同一案件的抗诉申请。
二、刑事一审和二审的区别主要有哪些
第一、提起的主体及条件:一审程序提起的主体及条件:1、自诉案件,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2、公诉案件,是指由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诉讼的案件。刑事二审程序提起的主体及条件:1、当事人对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服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的上诉。2、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确有错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第二、生效时间(一)一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十日之后,没有上诉或者抗诉,一审判决生效。五日之后,没有上诉或者抗诉,一审裁定生效。(二)二审二审是终审程序,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再审中提起抗诉的主体都有谁
再审中提起抗诉的主体:1、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2、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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