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诉讼保全方面,其费用一般根据拟保全之标的物种类、数量以及价值等因素来综合考虑并确定,多数情况下,我们或会遭遇相关人士试图转移及处置对方应享有所有权的财产这一困境,此时,通过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是完全可行的选择,若能提供充分且确凿的证据支撑,甚至还可考虑提起诉前财产保全诉求,此举通常都会得到法院主管部门的受理。
然而,在此过程当中,申请人也需承担担保责任并支付相对较高的保全费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