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法院无法直接取得与欠债相关者的联系,其将会采取公告送达这一法律手段,将送达文件交予被送达者。
在经过缺席审判之后,若欠债方仍然未能履行还款义务,申请人有权利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在这一阶段,法院将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包括查封、扣押以及拍卖被执行人的各种资产和权益等,以全力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失踪者的财产应由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与其关系紧密的其他亲戚朋友代为管理及支配。
此外,失踪者拖欠的各项税款,亦可从其财产中予以偿还。
《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民法典》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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