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法律上,子公司与分公司有何异同
在法律上,子公司与分公司有的异同如下:
1.设立方式不同
子公司由公司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应当符合《公司法》对公司设立条件和投资方式的要求。分公司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机关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分支机构。
2.法律地位不同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具有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以总公司分支机构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3.关系不同
母子公司之间是投资人与被投资人的关系,母公司是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而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隶属于总公司。
4.受控制方式不同
母公司对子公司一般不直接控制,而是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作出投资决策等方式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分公司的人事、业务、财产受总公司的直接控制,在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5.承担债务责任方式不同
6.领取的营业执照不同
7.产品包装标注不同
二、子公司有哪些特征
子公司有的特征: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所谓实际控制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是基于股权的占有或控制协议。
3.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子公司具备设立公司法人的条件。
三、子公司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子公司的设立条件有如下:
1.需要股份符合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
2.需要股东共同制定章程。
3.应当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确定公司名称。
4.股东共同出资并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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