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全损残值一般情况下都是属于保险公司的,否则保险公司会在赔偿时扣除车辆残值。保险人取得被保险人车辆残值所有权有两种情形:第一,在全额保险的情况下,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支付全部保险金额,受损保险标的的全部价值属于保险人;第二,在保险金额不足的情况下,即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和保险价值取得部分损害保险标的的权利;因此,保险公司将车辆残值归为车主是合理的。但是,如果车主对车辆残值的金额有争议,是可以跟保险公司协商的。
交通事故零件残值损失谁承担
交通事故是自己的全责,那么事故所造成的双方的所有的损失将要由自己来承担的,双方的修理费用均要由来垫付,等到结案后,再凭交警出具的交通责任认定书,和自己手中保存的双方所有相关费用的原始单据,发票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车辆全部损失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实际全损,也就是车辆整体损毁,已无法修复;
另一种是推定全损,也就是车辆虽然还可以修复,但修复的费用达到或超过车辆的实际价值,修复也就没有价值和必要,因此可以推定按全损来处理。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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