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以下几点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双方父母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合理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3.因特殊情况而需要停止或额外增加的因素。
二、不给抚养费会怎么强制执行
1.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扣押、冻结:
(1)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的存款情况进行调查、审查和跟踪的活动。
(2)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对申请人的银行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的存款采取强制措施,不允许提取、转让。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执行人银行账户中国家规定的专项资金。但是,人民法院认为申请执行人利用这些名义隐匿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可以冻结。
三、教育费和抚养费有什么区别
教育费和抚养费的区别是抚养费的范围比教育费更广,抚养费包括教育费,生活费以及医疗费。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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