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土地承包合同的条件如下: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土地承包合同目的;
3、在土地承包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土地承包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条件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条件有:1、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合同;2、双方约定了解除条件的,条件成就时,可以解除合同;3、出现法定的合同解除条件的,比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可以解除合同,或者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可以解除合同。
二、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条件有哪些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一方明确拒绝支付房款的;或者迟延履行后经合理催告仍不履行的等条件。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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