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转让债务人不需要盖章。如果转让债权的,则只需要通知债务人;如果转让债务的,则债务人可以在转让协议上盖章,也可以采用签名或者按指印的签字方式。
一、第三人履行属于担保
第三人履行不一定是担保。如果当事人之间订立了担保合同的,则债务人不履行时,第三人履行是担保;但如果是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转让债务的,则不属于担保,是合同的变更。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二条规定,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二、借款人借条没按手印是否有效
借款人借条没按手印是否有效,要按实际情况来定,具体如下:
1、借据不按手印,但有签字或盖章是有效的;
2、借条是否按手印不影响借条的法律效力,只要借条是借款人自己写的,金额、日期等内容不涂改,借条就有效;
3、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主张债权;
4、在诉讼中,债务人否认借据的效力,认为没有指纹就没有法律效力的,债务人要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向法院证明借据不是自己写的相关证据,否则债务人应当承担举证的不利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三、合同是不是必须盖合同章才有效
合同并非必须盖章才能生效。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综上所述签字、盖章、按指印之间是选择关系。如果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则当事人均盖章后,合同是成立有效的,但当事人采用签名、按指印等方式的,合同也是成立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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