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被告不接传票的,人民法院仍然是会开庭审理的。
1、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书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
2、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刑事案件开庭传票什么时候送达
刑事案件开庭传票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
第一百零七条规定,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
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
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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