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登记结婚前陪送的嫁妆,应认定为女方娘家对女方个人的婚前赠与,是女方的婚前财产,在离婚时应当认定为女方个人所有。在登记结婚后陪送的嫁妆,这类女方娘家未明确表示是对女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对该嫁妆有特别约定的,则按约定来认定财产的权利归属。
一、离婚时,女方有权带走嫁妆吗
嫁妆如果是在结婚登记之前赠与的,视为女方父母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女方可以带走。
如果是结婚登记以后赠与的,如果没有明确表示是对女方的赠与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二、离婚期间能否要回嫁妆
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所以,婚前陪送的嫁妆,离婚时可以要回。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陪送的嫁妆就属于父母对双方的赠与,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父母在陪送嫁妆时明确表示是赠与女儿一方的。
三、嫁妆离婚怎么判
嫁妆离婚一般不进行判决。嫁妆一般是女方家庭在婚前赠与女方到男方家庭生活的,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婚前财产一般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依旧属于个人所有。但如果夫妻约定了嫁妆归夫妻共同所有,那么则由夫妻协商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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