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正当理由拒签传唤证的后果是,公安机关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是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时,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嫌疑人,使用强制方法将其带至公安机关或指定地点接受询问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一、治安传唤的法律规定
第八十二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第八十三条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二、强制传唤是不是行政强制执行
公安机关对于案件当事人所作出的强制传唤行为是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范围的。根据我国《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时,可以对违法嫌疑人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继续盘问、强制传唤、强制检测、拘留审查、限制活动范围,对恐怖活动嫌疑人采取约束措施等强制措施。
三、传唤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吗?
传唤并不是行政强制措施,其并不具有强制性,同时也不是我国《行政强制法》中所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之一。《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
全文65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