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月1日即将实施的新土地管理规定中,对宅基地的使用流转回收和退出等问题都作出了相应的要求,这将更加保护农村村民权益。
一、农村建设废弃宅基地新政策
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下面农村宅基地的最新政策作出解读。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制,如果出现一户多宅制,除了一些历史原因外,在之后建设的没有相关手续的多宅,将受相应的处罚、拆迁或交土地税。
二、农村宅基地新政策有哪些
对于农村宅基地,这方面没有统一规定。每个农村村民能建的方房数量和宅基地地标应当符合省、市、自治区的规定。各省、市、自治区有实施本省、市、自治区土地管理法的规章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农村村民依法使用或者批准建设住宅用地的集体所有制土地管理办法。
三、国家宅基地新政策(一)
首先,国家宅基地规定的新政策是施行日期2020年01月01日,公布日期于2019年08月26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这部法律的制定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其次,这部法律有三条对宅基地作出了规范,对农村农民拥有宅基面积、数量地进行了限制。结合现在的形势对盘活宅基地的使用进行了设置。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会被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最后,可以参照农村土地管理法对土农村宅基地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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