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苏社保缴费标准为多少?
1、社保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9%,个人2%大病保险10元
失业保险:从8月1日至12月31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统一从3%下降为2%,其中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2%下降为1。5%,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1%下降为0。5%。
工伤保险:单位0。5%,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缴费
2、社保缴费基数
从9月1日起,南京参保企业和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下限从2200元提高到2400元,上限从13678元提高到16200元。社保缴费基数的上调,也意味着个人社保费支出要增加,以下是详细的调整办法: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
(一)参保企业和职工(含个体工商户,下同)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下限为2400元,上限为16200元。
(二)溧水、高淳区参保企业和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下限为2160元,上限为16200元。
参保企业和职工的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按照上述规定执行。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度参加医疗保险的月缴费标准调整为170元(其中含大病救助10元),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度参加失业保险的月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8元。调整后的缴费工资上下限及缴费标准从9月1日起执行。
二、江苏省社保补缴所需资料
1、个人:《社会保险补缴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补缴通知书》(由社保部门出具)。
2、企业单位:《市职工劳动合同书》、补交期间历年工资发放凭证、工资明细表(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险补缴申请表》(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
3、机关、事业单位:调入单位行政介绍信、编制使用通知卡、工资明细表(补交期间)、《社会保险补缴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
补缴金额=补缴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应补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比例×补缴系数。其中:缴费比例按照现行企业缴费比例执行,即30%,企业22%,个人8%。补缴系数起点为1.1,补缴年度每提前一年系数增加0.1,逐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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