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丹东市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公司需缴纳16%,个人需缴纳8%;失业保险为公司需缴纳0.5%,个人需缴纳0.5%;工伤保险为公司需缴纳0.9%,个人不需要缴纳;生育保险为公司需缴纳0.5%,但个人不需要缴纳;医疗保险为公司需缴纳7%,个人需缴纳2%。
2020年,丹东市的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如下:
1.养老保险:公司需缴纳16%,个人需缴纳8%;
2.失业保险:公司需缴纳0.5%,个人需缴纳0.5%;
3.工伤保险:公司需缴纳0.9%,但个人不需要缴纳;
4.生育保险:公司需缴纳0.5%,但个人不需要缴纳;
5.医疗保险:公司需缴纳7%,个人需缴纳2%。
【 丹 东 社 保 2 0 2 0 年 缴 费 标 准 】 - 医 疗 保 险
医疗保险费的缴纳方式以及个人账户的记入方式是怎样的?
医疗保险费的缴纳方式分为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两部分。首先,各统筹地区需确定一个适合当地职工负担水平的个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一般为工资收入的2%。然后,个人以本人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的当地个人缴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基数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收入统计口径为基数,即以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各类奖金、劳动收入和实物收入等所有工资性收入为基数,乘以规定的个人缴费率,即为本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单位和个人需补缴医疗保险费,以办理补缴年份本市上年社会平均工资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率确定。补缴医疗保险费后个人账户金额的记入方式有以下几种情况:当年中断医疗保险关系当年续保的,个人账户金额不作调整;中断医疗保险关系一年以上续保的,预先记入从补缴当月至医保年度末的个人账户金额,补缴期内的个人账户金额在医保年度末账户结转时,按补缴时职工所处年龄段的比例一次性补记入个人账户。办理退休时按规定补缴医疗保险费的,当年个人账户不作调整,在医保年度末账户结转时,按缴费基数的3.5%补记入个人账户。
2020年,丹东市的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如下:养老保险公司需缴纳16%,个人需缴纳8%;失业保险公司需缴纳0.5%,个人需缴纳0.5%;工伤保险:公司需缴纳0.9%,但个人不需要缴纳;生育保险:公司需缴纳0.5%,但个人不需要缴纳;医疗保险:公司需缴纳7%,个人需缴纳2%。医疗保险费的缴纳方式分为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两部分。个人缴费基数按工资收入的2%确定,个人以本人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的当地个人缴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和个人需补缴医疗保险费,以办理补缴年份本市上年社会平均工资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率确定。补缴医疗保险费后个人账户金额的记入方式有以下几种情况:当年中断医疗保险关系当年续保的,个人账户金额不作调整;中断医疗保险关系一年以上续保的,预先记入从补缴当月至医保年度末的个人账户金额,补缴期内的个人账户金额在医保年度末账户结转时,按补缴时职工所处年龄段的比例一次性补记入个人账户。办理退休时按规定补缴医疗保险费的,当年个人账户不作调整,在医保年度末账户结转时,按缴费基数的3.5%补记入个人账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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