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盗窃是否构成累犯
多次盗窃并不是构成累犯的条件,所以不一定构成累犯,要视情况而定。
累犯构成条件包括:
(一)主观要件。
前罪与后罪都是故意犯罪,如果前罪或者后罪是过失犯罪,或者都是过失犯罪,均不能构成累犯;
(二)刑种条件。
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较重的罪,即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当判处的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包括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缓等刑种;
(三)前提条件。
后罪发生的时间,必须在前罪所判处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如果不是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而是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期间,则不能认为是累犯;
(四)时间条件。
后罪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五年以内。
对于累犯,刑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应当从重处罚。所谓从重处罚则是指在犯罪分子的具体犯罪行为应当适用的法定刑幅度内从重处罚,而不能突破该法定量刑幅度。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累犯适用从重处罚是必须从重。这也是刑法遵循罪刑相适应原则的一个体现。而加重处罚则不同,它是指在犯罪分子的具体犯罪行为应当适用的法定刑幅度以上的另一法定量刑幅度内处刑,与从重处罚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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