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地处山东半岛最东端,别名威海卫,是“三海一门”之一。现阶段,农村农村宅基地确权正进行的如火如荼,那么确权后的农村宅基地能否买卖呢?威海市居民小李目前就遇到了这样的难题。针对这个问题,我们还真得详细的说一说。
农村宅基地与农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可以说是农民安身立命之地。我国农村的土地制度是集体所有制,从根本上来说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土地,这就规定了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而不属于农民个人。农民所拥有的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法律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任意买卖、交易”。
农村宅基地是集体所有土地,确权也只是确使用权,宅基地的适用对象仅限集体成员,虽然国家法律允许土地使用权合法的流转,但是宅基地使用权只能在集体内部转让,并且转让者不能再被批准新的宅基地。
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是为了清晰产权,保障农民的财产权收益,让农民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依法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护。农村宅基地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是可以流转的,如果你要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人,那是绝对不可以的。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有效转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转让行为应征得本集体经济组织同意;
受让人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
受让人没有宅基地和住宅,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合法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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